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及报表
发布日期: 2020-11-04 13:47      来源: 区住房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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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汇总)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建设、人防、民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贯彻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落实有关政策和相关规范、标准。

    (二)贯彻落实住房和建设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与土地资源整理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轨道交通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住房和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住房和建设综合统计工作。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责任。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负责住房货币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公房租金改革和房改资金管理。

    (五)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贯彻落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制定房地产(含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落实房地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推动住宅项目非经营性公建配套建设。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六)监督指导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村民自建房屋除外)。负责直管公产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八)负责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工程造价、招投标、合同、施工许可等相关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造价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及相关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九)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十)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中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协调。负责新建区域内地下管网建设施工综合协调管理。

    (十一)负责住房和建设领域科技、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推进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节能建筑、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责任。指导推进住房和建设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十二)参与拟订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有关人防建设的规划,并对城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提出人民防空要求。拟订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按照人民防空标准,对人防工程(含结建人防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监督检查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人防建设平战结合工作。按照人民防空要求及标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

    (十四)掌握重要防护目标、物资储存、人口分布和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情况,拟订防空袭预案,制定遭空袭时人员掩蔽和人口疏散方案及各类保障计划。组织城市防空袭演练,负责人防指挥设施建设。

    (十五)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六)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的计划、管理和有关资金筹措。负责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

    (十七)组织住房和建设领域招商引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

    (十八)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健全租售并举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深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实创新,坚持信息引领,简政放权,优化流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建设委员会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水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区水务局组织编制中心城区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会同区水务局负责中心城区新建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并组织实施。

    2.与区城市管理员会有关职责分工。(1)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会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拟订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新建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管理。(2)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等部门编制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既有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参与新建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汇总)内设  12个职能处室,下辖 17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汇总)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汇总)(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18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共计 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房屋管理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房屋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市政工程设计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城市建设管理为民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房屋修建服务站,共计17 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050,565,832.1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1,050,565,832.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0,511,305.05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153.13元,占0.00%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050,565,832.1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1,050,565,832.10元,其中:基本支出50,533,217.61元,占4.81%;项目支出999,704,549.93元,占95.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7,611,878.27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247,611,878.27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5944.18元。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699352.98元,包括“事业运行”2,699,352.9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1.2元,包括“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1.20元,主要用于:办公场所物业费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800000元,其中:

    “污染减排”800000元,包括“其他污染减排支出”800,0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北方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222687441.49元,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5638760.54元,包括“行政运行”9,508,449.0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资本性支出购置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4,496.90元,主要用于:临时机构清欠办2019年工作经费,“工程建设管理”2,479,949.79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495,864.83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63427603.52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63,427,603.52元,主要用于:8.12海港城、启航嘉园维修工程尾款;滨海供热储煤场封闭工程前期费用;2018年上半年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资金;大港港东新城六经中路工程尾款;高新创业园项目前期工程尾款;汉沽市政设施等工程历史欠款;临港立交-海河大桥连接工程尾款;大港永明路东延项目。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33714025.3元,包括“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33,714,025.3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07052.13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07052.13元,主要用于2018年公用公房租金、雅安里二期公租房装修工程资金及平战结合相关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021076.12元,其中:

    “自然资源事务”8021076.12元,包括“事业运行”521,076.12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7,500,000.00元,主要用于::2019年公房租金

    5、“住房保障支出”12038546.48元,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1421055.6元,包括“公共租赁住房”319,041.32元,主要用于:雅安里公租房2018年4月至12月运营经费。“农村危房改造”4299324.15元,主要用于2016、2017、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802690.13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城乡社区住宅”617490.88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617490.88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其他支出”1358870元,其中:

    “其他支出”1358870元,包括“其他支出”1358870元,主要用于:人防相关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50,533,064.48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50,533,064.48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2644116.19元,其中“基本工资”8,220,100.7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4,845,049.0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奖金”83,298.4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奖励,“伙食补助费”10,56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伙食费,“绩效工资”9,158,416.1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66,747.4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缴费,“职业年金缴费”1,356,130.9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36,156.0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4,211.5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社保支出,“住房公积金”10,862,423.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81,022.9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春节补助及在职人员防暑降温费支出、带薪休假、加值班费用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9413.99元,其中“离休费”112,273.50元,主要用离休人员费用,退休费”860,308.25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费用,“抚恤金”175,205.40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抚恤金发放,“生活补助”58,621.84元,主要用于:用于发放遗属补助。“奖励金”3,005.00元,主要用于:发放独生子女费

    3“商品和服务支出”6415378.3元,其中“办公费”558,382.80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支出,“印刷费”260.00元,主要用于:印刷品支出。“手续费”3,009.00元,主要用于:银行账户管理费、转账手续费等、代发工资手续费,“水费”27,190.85元,主要用于:饮用水、办公楼用水,“电费”133,755.38元,主要用于:用于办公楼电费。“邮电费”185,740.50元,主要用于:邮电费、网络费支出,“取暖费”121,776.80元,主要用于:办公楼暖气费,“物业管理费”33,767.30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物业费,“差旅费”98,690.30元,主要用于:职工差旅费支出,“维修(护)费”95,104.00元,主要用于:复印机等维修支出,“租赁费”1,556,269.00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租赁支出,“会议费”430.00元,主要用于:召开会议支出,“培训费”29,67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培训支出,“公务接待费”1,819.78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劳务费”1,868,868.22元,主要用于:多种用工人员工资支出,“委托业务费”49,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发生的费用,“工会经费”291,920.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院慰问、亲属去世慰问、退休慰问等工会支出,“福利费”402,246.44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等方面的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35.91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支出,“其他交通费用”396,673.1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里的交通补贴,“税金及附加费用”12,391.01元,主要用于:印花税及车船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6,377.91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资本性支出”264156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69,863.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84,793.00元,主要用于:购置专用设备,“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9,5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软件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元,当年收入802,625,736.14元,支出总计802,625,736.14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802,625,736.14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1019881.94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19881.94元,包括“城市建设支出”1,019,881.94元,主要用于: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2、“其他支出”801605854.2元,其中: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00000000元,包括“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800,000,000.00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B1线专项债券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605854.2元,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605,854.20元,主要用于:2018年农村危改补助资金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31,816.69元,与2019算相比减少21,183.31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及车辆维修费较上年有所减少。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出国0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9,996.9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96.91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003.09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相比上年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1,819.78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1,180.22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相比上年有所减少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7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937,906.01元,比2018年增加937,906.01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8年没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汇总)2019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95,170.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47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18,699.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汇总)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7个,涉及金额16317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汇总)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