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建成区内既有和在建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3-9771-2021-00002
发布机构: 区住房建设委
文  号: 津滨住建发〔2021〕9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3-22
发文日期: 2021-03-2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建成区内既有和在建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滨海新区建成区范围内既有和在建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滨海新区建成区内既有和在建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建成区内既有和在建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区内既有和在建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滨海新区建成区范围内对既有和在建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进行排查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各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既有建筑使用安全隐患、在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立即行动起来,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区一街一镇一户一房,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建档立卡、如实上报、动态监管,守牢房屋建筑安全底线,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为保障我市和新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区既有和在建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处置意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住房建设委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委网信办、网格中心、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滨海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和各开发区管委会、街镇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其中:

1.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区本级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协调各级财政部门做好本次整治工作资金保障工作;

2.区政务服务办负责提供滨海新区(除各开发区外)在建项目清单及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安排、组织各开发区政务服务办提供各开发区在建项目清单及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3.市规资局滨海分局负责提供城市建成区范围、会同各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提供不动产登记手续及政策指导、开展并指导各开发区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整治;

4.区城市管理委负责指导各开发区、各街镇对排查过程中存在的经规划部门甄别认定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整治;

5.各开发区管委会、街镇负责组织一线排查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排查工作, 网格中心配合;

6.区住房建设委监督指导各开发区、街镇的在建、既有房屋排查填报工作。会同相关执法单位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定性,负责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非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设移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对汇总数据、整治建议进行研究,并提出整治方案,经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新区政府,经新区政府审定后,报市工作组办公室,同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督办、文件传达、会议组织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建设委,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建设委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专班(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一是既有建筑排查工作专班;二是在建工程排查工作专班;三是违法违建工作专班。

1.既有建筑排查工作专班:由区住房建设委牵头。负责指导、督促各街镇、各开发区建成区范围内既有房屋调查的填报工作。协调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与各街镇对接相关登记资料,将排查人员现场发现的疑似安全隐患问题集中向各相关执法单位进行线索移送,并向排查人员反馈执法单位的审核结果与处理意见。督促各执法单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定期将检查结果报工作组办公室;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建项目,移送违法违建工作专班。

2.在建工程排查工作专班:由区住房建设委牵头,指导、督促区住建委有关处室、单位、各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新区、各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及各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对在建建筑清单和建设手续进行清查,排查在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梳理汇总数据、针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提出整治建议,报工作组办公室;同时对发现的未经审批开工的建设项目,移送违法违建工作专班开展违法查处工作。

3.违法违建查处工作专班:由区城市管理委牵头,会同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各街镇、各开发区对在本次专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建设项目开展违法查处工作。

(二)各开发区各街镇落实属地责任

各成员单位、各开发区、各街镇要成立专项工作调查队伍,具体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按照不漏一户一房的要求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鼓励利用历史数据、科技手段,发挥网格员、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高效开展现场排查、数据归集等工作。

三、排查整治安排

(一)排查整治范围  

对新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在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军事建筑及涉密建筑除外)。

(二)在建建筑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1.建设手续。重点排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2.现场安全隐患。对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无资质设计施工问题进行排查。

3.隐患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重大隐患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

(三)既有建筑排查重点内容

1.既有建筑类型

既有建筑类型包括住宅建筑、公建建筑和厂房建筑。其中:

公建建筑包括但不限于文化场馆、教育培训、医疗卫生、体育场馆、餐饮娱乐、宾馆住宿、商超购物、养老福利、殡葬场馆、商业办公、农业科研、党政机关、公检法、宗教场所、旅游景点、城市公园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厂房建筑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科研办公及其他人员密集厂房建筑以及其他已建成厂房建筑。

2.建设手续

重点排查既有建筑是否具备不动产登记手续,对于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进一步梳理是否具备立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手续。对于年代久远建筑且不具备相关手续的,可进行备注并酌情处理。

3.现场安全隐患

现场安全隐患包括:一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二是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三是违法改扩建(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四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五是存在前述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经营许可;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七是存在无资质设计施工问题。

4.隐患问题整改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隐患的建筑予以拆除、加固、没收或者责令停止使用,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1年2月24日前)

各开发区、各街镇、各部门要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在动员部署阶段发布公告,告知住宅、公共建筑和厂房建筑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配合排查整治工作,提供建筑相关材料,允许排查人员进入建筑内部检查等。要为排查人员制作统一证件,尽量统一着装,佩戴统一胸牌。上门排查前,排查人员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依法依规开展排查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牵头负责对接市级工作组,对各开发区、各街镇、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培训,就工作方案如何实施,排查整治信息如何通过手机APP、网页填报,工作信息如何汇总上报等内容进行详细的答疑解惑。

(二)全面摸底排查(2021年5月24日前)

在建建筑排查工作由区住房建设委、各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按时报送排查结果。

既有建筑由各开发区、各街镇按照排查整治范围和排查重点内容,对辖区内建筑逐一组织制定排查计划,开展摸底排查。首先安排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自查,如实填写排查情况表,对房屋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装修改造的次数、部位等内容进行填报,并对填报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分工为:

1.单位自有房屋由各委办局发动行业内企事业单位进行自查填报;

2.居民小区内建筑物由网格中心发动社区网格员进行调查填报,

3.对不在上述两项范围内的建筑物,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查漏补缺。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以上各单位自查表填报完成后,交属地街镇或开发区进行汇总,由属地街镇或开发区对项目覆盖率进行抽查。

要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工作时限。各开发区、各街镇、各部门要及时汇总排查数据信息,每月末最后一天将工作信息报办公室,办公室初审后报新区政府确认后上报市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

在建建筑的排查工作要在2021年3月26日前完成,既有建筑的排查工作要在2021年5月24日前完成。并上报排查情况汇总表和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处置意见,由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市工作组。

(三)依法依规整改问题

各成员单位、各开发区、各街镇要针对排查出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实施整改,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用三年时间将全部问题整改到位。对存在问题的建筑,根据实际情况,可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二次排查,逐一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治方案,该鉴定的鉴定,该加固的加固,该停用停工的坚决停用停工,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

1.滨海新区建成区既有建筑排查情况表

2.滨海新区建成区在建建筑排查情况表

3.滨海新区既有建筑排查情况汇总表

4.滨海新区在建建筑排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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