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慧津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未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8-02 08:59      来源: 区住房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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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2023年5月30日,我委发布了《关于责令天津嘉元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责令相关单位于2023年7月30日前就企业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进行整改。天津慧津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源森恒泰(天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盛达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天津东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大港益德元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天津美向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家企业未按期完成整改,我委将按规定函告滨海新区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8月2日至8月8日),上述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向我委提出异议和申诉:

    1.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的;

    2.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需要申诉的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301室

    联系电话:022-65306044  022-5901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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