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滨海新区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各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各相关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号)的文件要求,维护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年第128号),对注册在滨海新区建筑业施工企业开展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本次随机抽取企业工商注册地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含各开发区)内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对其资质和安全许可情况开展动态核查。
二、核查内容
1.建筑业企业遵守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情况;
2.资产、主要人员及技术装备等满足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动态核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及时通知各被查企业,并于11月21日前将核查情况报告区住房建设委。
2、各建筑企业要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上报相关资料,做好企业自查和备查工作。受核查企业必须提供真实资料,并积极配合核查人员工作,资料不齐或者无法提供予以说明。受核查企业不予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核查不合格处理。
3、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保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标准要求的条件。
4、对不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的应依权限依法依规限期整改,对超出规定时间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将函告许可部门依法撤回相应资质许可或暂扣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动态核查建筑业企业名单
(联系人:区住建委:邵茂 联系电话:022-65306305
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汪力维 联系电话:022-59012265 刘俊领 联系电话:022-66897309)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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