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人员信息公示2.3-2.7(3条) |
根据《滨海新区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经本人申请,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审核,以下家庭符合购买滨海新区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现将申请人家庭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7日
公示内容: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家庭 人口 | 家庭住房情况 |
1 | 陈晓玲 | 女 | 2302071981****0221 | 3 | 有 |
2 | 刘颖 | 男 | 1303241988****5118 | 3 | 无 |
3 | 段海洋 | 男 | 3729281980****7634 | 2 | 无 |
公示中申请人如有不符合购买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可按举报电话或举报地址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22-59012241
举报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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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1201160038
联系方式:022-653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