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滨海新区关于开展四库一平台数据专项治理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住房建设委     发布日期: 2023-02-20 10:24      来源: 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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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一部署,滨海新区将开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平台”)工程项目数据专项治理工作,请各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相关参建方对平台既有项目数据进行维护。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建设单位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完成平台既有项目数据的维护。

    二、工作内容

    (一)对已进入四库一平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数据进行维护,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

    (二)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仔细核对平台中的相关数据。

    1.对于未在平台展示的数据,由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参建方确认数据信息后,经牵头部门同意后,向相应的审核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部门同意后,通过市住建委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zfcxjs.tj.gov.cn/)业绩补录功能进行补录,可补充业务数据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

    2.对于已进入四库一平台的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有误确需修改的,由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参建方确认数据信息后,向相应的审核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修改。

    三、其他事项

    (一)由滨海新区住建委直接监管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向区住建中心建筑市场服务部或审核部门咨询,具体见下表:

    序号

    任务分工

    审核部门

    联系方式

    1

    牵头单位

    区住建中心建筑市场服务部

    59012265

    2

    工程基本信息

    区政务服务办(立项)

    66897193

    3

    招投标信息

    区住建中心交易服务部

    59012328

    4

    施工图审查

    区住建中心建筑节能服务部

    65306048

    66897309

    5

    施工许可

    区政务服务办

    66896873

    6

    竣工验收

    区建设工程配套服务平台

    66897736

    (二)由各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向项目所属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咨询。

    (三)请各项目建设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数据真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四库一平台数据专项治理和日常动态维护工作。审核部门将对平台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对经查实报送虚假工程项目数据的建设单位,将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处置。

    附件:业绩补录系统(企业端)用户使用手册

    2023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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