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关于全面推广使用滨海新区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住房建设委     发布日期: 2023-11-03 10:32      来源: 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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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进一步提高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在滨海新区部分在建项目及检测单位开展利用电子标签信息技术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过程和检测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基础上,区住房建设委将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使用“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使用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二、即日起,滨海新区行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检测机构应用“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管理系统,对检测活动的取样、见证、送样、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活动进行信息化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各有关单位自即日起完成系统的建立及相关信息录入。本平台在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赋予防伪二维码,以便报告查询、追溯检测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三、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全部纳入“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实行分区监管,分级管控,信息共享。

    四、本平台网址https://bhxq.zhrtmis.com,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按项目进行注册,为同一账户,分别进行信息录入。检测单位单独注册并进行信息录入。注册登录后,可点击界面中的“帮助文件”进行学习了解。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立波 联系电话:022-2586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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