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关于退还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公告
发布机构: 区住房建设委     发布日期: 2024-02-08 11:43      来源: 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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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缴存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要求,按照原市住建委统一部署,自2017年9月1日起,停止集中缴存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文施费”),对已缴存的文施费进行集中清退工作。

    目前还有部分已缴存文施费的单位未到我队办理清退事宜(工程项目和单位名单见附件),请缴存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银行缴存凭证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理文施费清退手续,逾期未办理清退手续的,视为放弃退费,我单位对未清退费用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118号国泰大厦A座32层

    联系人:姬洪莉       联系电话:022-59911218

    附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清退余额明细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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