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建设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检查、加强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费项目和标准问题的通知》,1月1日起严格按照规定收费,决定收费的,按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及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全年我委在政务网共更新信息63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7条,政务动态信息28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46条。主动公开文件8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1件,已办理26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7件。其中予以公开88件,部分公开33件,不予公开12件,无法提供118件,不予处理6件,其他处理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6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6 | 15 | 27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8 | 8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3 | 3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7 | 7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1 | 14 | 11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5 | 1 | 6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4 | 4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3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49 | 15 | 26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7 | 7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4 | 2 | 3 | 9 | 7 | 7 | 3 | 1 | 2 | 6 |
“其他结果”是指申请人撤回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理的过程中,发现申请信息公开的群众由早期的获取自己相关信息资料,扩大到与自身没有利害关系的政府信息。对此要加强政策宣传,让更多有政府信息获取需求的群众了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途径、方式,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对两例被复议机关确认结果纠正事项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开展业务培训,普及法律知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程序正当、有法可依,合法合规地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两例事项反映出来的在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出现的送达程序问题,高度重视,党委会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做好全过程管理,要求各室、各单位引以为戒,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应诉应议,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向申请人提供所需政府信息。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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