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建设委关于印发2022年勘察设计
企业动态核查计划和开展3月份勘察
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滨海新区各勘察设计单位:
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办法》(津建设〔2017〕497号)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9〕30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2年滨海新区勘察设计企业开展动态核查的企业总数不少于100家,每季度随机抽取检查企业数量不少于25家,在此基础上根据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和监管绩效系统推送情况适时增加抽查名单。现将2022年3月份开展滨海新区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名单及本次核查资质范围
1.天津领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
2.中能鑫誉(天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3.中交海津(天津)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4.中电众能(天津)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5.天津嘉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
6.天津亿诚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建材行业乙级;
7.华通工程设计院(天津)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
8.锦观(天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9.天津中发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
10.天津泰义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11.天津广源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12.天津市宁广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13.天津市鼎冠阳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14.天津东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15.天津众衡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16.鸿融建设工程(天津)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17.天津蓝天太阳科技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18.天津新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19.天津德瑞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20.天津华泰永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21.中煤科工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
22.天津集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23.天津欣恒嘉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24.天津天启邦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25.天津诚川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二、核查内容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遵守资质管理规定的情况;
2.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遵守执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的情况。
三、核查形式
本次动态核查采取纸质材料检查形式,并视检查情况开展现场抽查。纸质材料包括《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表》和附件材料(各一式一份)。附件材料需装订成册,各类证件均需按1:1比例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退休证书需校验原件;《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报送原件。附件材料内容和排列顺序按照以下条款确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发生过变更的请提供变更页复印件;
3.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4.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人员顺序按照《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表》填报顺序排列);
5.《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表》中所列非注册人员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人员顺序按照《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表》填报顺序排列);
6.勘察单位需提供主要技术装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无需校验原件);
7.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协议复印件。
以上单位请于3月23日(周三)前将核查材料报送我委。
四、核查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和配合本次核查工作,在核查工作中存在拒绝、阻挠、拖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我委将全行业通报批评并计入核查不合格单位名单。
2.对于核查不合格单位,我委将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整改到位前不得承揽新的勘察设计任务。整改期满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委将函告相关部门依法撤回资质,并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将违法单位计入诚信档案。
附件:1.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
2.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表
2022年3月11日
(联系人:徐孝单 刘俊领;联系电话:65306048 59012253)
(报送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301室)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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