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GKBG] 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1
一、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2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2
四、支出决算表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2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3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9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1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0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2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建设、人防、民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贯彻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落实有关政策和相关规范、标准。
(二)贯彻落实住房和建设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与土地资源整理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2计划、轨道交通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住房和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住房和建设综合统计工作。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责任。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负责住房货币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公房租金改革和房改资金管理。
(五)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贯彻落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制定房地产(含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落实房地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推动住宅项目非经营性公建配套建设。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1构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六)监督指导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村民自建房屋除外)。负责直管公产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八)负责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工程造价、招投标、合同、施工许可等相关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造价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及相关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九)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十)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中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协调。负责新建区域内地下管网建设施工综合协调管理。
(十一)负责住房和建设领域科技、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推进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节能建筑、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责任。指导推进住房和建设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十二)参与拟订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有关人防建设的规划,并对城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提出人民防空要求。拟订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按照人民防空标准,对人1防工程(含结建人防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监督检查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人防建设平战结合工作。按照人民防空要求及标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
(十四)掌握重要防护目标、物资储存、人口分布和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情况,拟订防空袭预案,制定遭空袭时人员掩蔽和人口疏散方案及各类保障计划。组织城市防空袭演练,负责人防指挥设施建设。
(十五)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六)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的计划、管理和有关资金筹措。负责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
(十七)组织住房和建设领域招商引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
(十八)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健全租售并举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深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实创新,坚持信息引领,简政放权,优化流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水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区水务局组织编制中心城区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会同区水务局负责中心城区新建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并组织实施。
2.与区城市管理员会有关职责分工。(1)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会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拟订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新建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管理。(2)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等部门编制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既有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参与新建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内设13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011,241,523.91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0,371,850.33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委本级2021年项目收支较2020年增加。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42,732,266.36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71,862,592.78元,主要原因是:委本级2021年项目收入较2020年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7,063,870.83元,占15.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4,874,738.98元,占84.26%;其他收入793,656.55元,占0.02%。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009,922,202.01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02,561,785.98元,主要原因是:委本级2021年项目支出较2020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8,406,146.11元,占0.97%;项目支出4,961,516,055.90元,占99.03%。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005,447,867.36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4,578,193.78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委本级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收支较2020年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40,573,128.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78%,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650,006,448.42元,增长341.09%,主要原因是:委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2020年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0,573,128.3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00,000.00元,占3.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00.00元,占0.01%;卫生健康支出920,000.00元,占0.11%;城乡社区支出101,434,143.11元,占12.07%;住房保障支出701,168,376.63元,占83.4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07,977.96元,占0.75%;其他支出4,294,630.68元,占0.51%。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553,600.00元,支出决算为840,573,128.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5.15%。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6,4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26400000元,主要用于大港胜利街40号提升改造项目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2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920,000元,主要用于区级新冠疫情隔离点改造项目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9,553,600元,支出决算为48,207,006.56元,完成年初预算121.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级部分工资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内。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9,636.55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99,636.55元,用于区清欠办2021年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36,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预算1,436,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房地产市场指令性任务项目支出。
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06876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2021年追加预算,用于春光路工程、永明路东延道路排水及泵站工程资金、育贤街与学府路贯通改造工程、东壹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港船片聆海苑小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港东明轩项目配套燃气管线工程、海雅园项目配套燃气管线工程、中央大道工程、米兰世纪九年一贯制学校周边市政道路大修工程、霞光路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宝德时代蓝湾配套工程、春光路雨水管网新建工程、汉沽东扩区1.75平方公里路灯、交安、绿化工程、第二大街跨津山铁路桥工程、2016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等项目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850,213.59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6,850,213.59元,主要用于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节能改造、危房鉴定及验收尾款项目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327,784.13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8,327,784.13元,主要用于2021年公租房运营和维修租金、裕安苑公租房购房尾款项目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59,909,257.55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359,909,257.55元,主要用于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21,16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321,16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央奖补资金、万通新城国际及金域蓝湾存量房装修资金项目支出。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099503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追加预算4099503元,用于2016年无主管单位房屋维修工程、2019年金泰新村、兴园里、海瀛园应急维修工程、东西沽还迁房消防系统改造项目支出。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21618.36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追加预算821618.36元,用于2021年消防及建筑安全审查经费、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和隔震垫安全检测项目支出。
1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307,977.96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6,307,977.96元,主要用于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17.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294,630.68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4,294,630.68元,主要用于2021年人防相关项目支出。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48,406,146.11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7,711,684.82元,主要原因是:委本级2021年发放当年并补发上年绩效考核奖,增加2021年预算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4,659,804.2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3,746,341.8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06,620.85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47,379.15元,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预算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93,680.85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680.85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6,319.15元,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预算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12,94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60.00元,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预算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用。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9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4,164,874,738.98元,支出4,164,874,738.9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1,918,997.09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安排较2020年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汇总)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3,746,341.87元,比2020年减少380,936.41元,降低9.23%。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政策在预算执行中进一步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33,364.8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6,37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26,990.8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已对8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4941143753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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