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明白纸
发布日期: 2024-06-19 11:05      来源: 区住房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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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农村危房中的困难群众,其中困难群众以区民政部门认定的范围为准。

    二、参与途径

    符合农村危改条件的农户自愿到所属村委会进行报名,应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困难证件(民政部门核发的五保证、低保证、低收入证等)。

    三、危房等级认定和改造方式

    农房危房等级由街镇组织房屋鉴定单位进行科学认定,危险房屋一般分为C级、D级。其中C级危房改造以加固修缮为主,D级危房改造分为原址翻建和修缮加固(含大修)两种方式。鉴定为A级和B级危险等级的农房可继续使用,不纳入危改范围。

    四、改造要求

    大力提倡加固改造,严格控制翻建房屋面积,坚持“一户一宅”。严格防止盲目求大和攀比,坚持量力而行。必须确保房屋危险部位得到改造,不得以简单的更换门窗来代替改造危险部位,不得以装修来替代危险部位维修。严格控制新建房屋标准,改造后的农房人均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上户人均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五、补助标准

    1、D级五保户:新建和加固改造房屋每户最高补助5.6万元。

    2、D级低保户:新建和加固改造房屋每户最高补助4.6万元。

    3、D级残疾人贫困家庭:新建和加固改造房屋每户最高补助3.6万元。

    4、C级修缮加固房屋每户最高补助1.2万元。

    六、资金拨付

    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待区级部门验收后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村民(社保卡银行卡账户)。区相关部门设立农村危房改造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监督电话:

    区住建委电话:022-65369521      022-65305300

    附件:天津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区住房建设委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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