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雅安里公租房项目可配租房源配租工作的公告 |
根据《滨海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津滨政规〔2023〕1号)、《滨海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津滨住建发〔2023〕29号)有关规定,为提高雅安里公租房项目使用效率,优化公租房配租方式,结合当前雅安里公租房项目实际情况,兹定于2024年9月4日至9月9日期间,在雅安里公租房现场受理申请家庭承租意向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房源情况
雅安里公租房项目位于汉沽河西五经路与三纬路交口。该项目3、4、5、12、13、14号楼及15号楼部分房屋作为公租房使用,目前可配租房源247套,其中一居室建筑面积约51平方米,二居室建筑面积约63平方米。月租金标准为10元/平方米,由滨海新区住房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
一、二居室的具体可配租房源数量为动态数据,实际可配租房源数量将以开展选房工作时的具体情况为准。
二、配租对象
雅安里公租房本次受理符合滨海新区公租房承租条件持有有效的《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天津市住房租赁补贴(二类)资格证明》或《天津市住房租赁补贴(三类)资格证明》(以下简称《住房租赁补贴(二、三类)资格证明》)的申请家庭承租意向登记。
三、资料领取
有承租意向的申请家庭,由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属街道领取资料,并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附件1)。
四、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4年9月4日至9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
汉沽河西五经路与三纬路交口雅安里14号楼1单元102室。
(三)登记规则
1.凡是持有有效的《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或《住房租赁补贴(二类、三类)资格证明》的新区户籍申请家庭均可以登记。
2.按照现符合二居室承租条件优先家庭、现符合二居室承租条件其他家庭、其他优先家庭、其他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家庭分组登记。
现符合二居室承租条件优先家庭是指家庭人口3人及以上,单亲家庭(家庭人口2人)成员为父女或母子关系且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上(含)(或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为异性(不含夫妻),且被监护人年满14周岁以上)的,且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家庭,以及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优先安排条件的家庭。
现符合二居室承租条件其他家庭是指家庭人口3人及以上,单亲家庭(家庭人口2人)成员为父女或母子关系且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上(含)(或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为异性(不含夫妻),且被监护人年满14周岁以上)的家庭。
其他优先家庭是指家庭人口不足3人且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家庭,以及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优先安排条件的家庭。
其他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家庭是指其他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且家庭人口不足3人的家庭。
家庭人口以《住房租赁补贴(二、三类)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标注的人口为准。
3.目前正在承租公租房的家庭不能进行登记。
(四)登记所需要件
1.全体家庭成员签名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
2.有效的《住房租赁补贴(二、三类)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优先家庭按照下列要求携带资料:
(1)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需提供相应残疾等级的第三代《残疾人证》及户籍地街道残联出具的残疾等级和类别证明。
(2)无工作单位的伤残人员且残疾等级在六级(含)以上的需提供伤残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伤残人员证》)和户籍所在地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开具的肢体、视力残疾证明以及无工作单位证明。
(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部队退役人员、参试部队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开具的优抚对象身份证明。
(4)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需提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
(5)国家、省部级表彰奖励明确享受待遇的人员,以及《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试行)》施行前享受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人员,需提供相应表彰证书或证明。
(6)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需提供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荣誉证书。
(7)消防救援人员需提供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颁发的国家综合型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和《学员证》。
(8)年满18周岁孤儿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需优先保障的年满18周岁孤儿名单。
(9)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含低收入家庭)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10)其他符合国家和我市公租房优先安排条件的,以相应文件要求为准。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登记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附件2)。申请人为精神或智力残疾的,应当与监护人(家庭)共同配租,并审核监护人(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
五、摇号
摇号时间:2024年9月12日。
摇号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河西五经路与三纬路交口雅安里居委会会议室(雅安里小区中心小花园旁三层楼房)。
(一)摇号代表
项目运营单位在登记现场采取自愿报名、抽签决定的方式确定摇号代表人选,具体人选数量由运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摇号组别
按照现符合二居室承租条件优先家庭、现符合二居室承租条件其他家庭、其他优先家庭、其他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家庭等登记组别分别进行摇号。
(三)摇号方式
采用计算机程序摇号。项目运营单位按摇号组别一次性摇出全部登记家庭的姓名、身份证号和选房顺序号。
摇号全过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摇号代表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摇号操作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并经公证人员现场确认,出具公证文书。
(四)结果公示
摇号结果在项目现场和各街道办事处进行张贴、并通过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政务网(http://zjw.tjbh.gov.cn/)进行公示。
六、入围与选房
按照登记组别依次摇号选房,以房源数量确定等量的入围家庭,入围家庭有退出的,根据摇号组别和选房顺序号,由后续家庭进行递补。入围家庭及选房顺序号与现场登记顺序无关。
现符合二居室承租条件优先家庭和现符合二居室承租条件其他家庭仅限选择二居室房源,选房后二居室房源仍有剩余的,其他优先家庭和其他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家庭可以选择承租二居室住房。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22-59012313/022-59012300;
登记咨询:022-25682212。
八、预计入住时间
预计入住时间为2024年11月。
九、轮候与递补
若登记摇号家庭多于可配租房源数量,本次集中配租之后将按照摇号结果进行日常轮候配租。本次摇号结束后新增的公租房申请家庭可于2024年11月1日起到雅安里公租房管理办公室(14号楼102室)进行日常登记,待按照本次摇号结果集中配租或日常轮候配租完毕,有空置房源后,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递补配租。
十、其他
即日起,雅安里暂停开展日常配租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
2.《委托书》
3. 公租房承租资格办理流程图
区住房建设委
2024年8月26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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