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5 10:14      来源: 区住房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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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住房和建设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完善本辖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二)承担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区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承担的房地产、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安全使用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责。

    (四)参与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行政执法工作。

    (五)参与住房和建设领域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完成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七)具体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区住房建设部门提出的区住房建设部门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的权责事项执行。

    (八)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依照法定授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天津港等特殊区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10个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执法综合室、第一大队、第二大队、第三大队、第四大队、第五大队、第六大队、第七大队;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7,036,774.81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036,774.81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036,774.81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7,036,774.81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单位。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36,774.81元,占1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036,774.81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7,036,774.81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单位。

    其中:基本支出20,543,937.61元,占75.99%;

    项目支出6,492,837.20元,占24.0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7,036,774.81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036,774.81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7,036,774.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036,774.81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单位。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36,774.8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25,036,774.81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0,000.00元。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955,336.74元,支出决算为27,036,774.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7%。其中: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955,336.74 元,支出决算为 25,036,774.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7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不具备支付条件,因此未完成支付。

    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0元,追加预算为2,00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0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0,543,937.61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0,543,937.61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单位。其中:

    人员经费19,549,949.3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公用经费993,988.3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租赁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单位。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单位。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单位。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单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单位。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单位。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6,08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58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63,50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6,08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已对18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 12,526,9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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