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滨海新区在施工程冬期施工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16 17:02      来源: 区住房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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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站各监督科室、各开发区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滨海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结合应急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津住建质安函〔2023〕49号)、新区支队《关于开展滨海新区2024年房建市政工程冬期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采取抽查对象、检查人员“双随机”选取的方式,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开展第3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检查项目从当前新区范围内处于地基基础和主体在施阶段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含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随机抽取,抽取比例不少于5%。

    一、检查内容

    重点对项目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材料进场检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地下管线保护、建筑市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执法。

    二、工作要求

    (一)各参建单位要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深刻吸取一年来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消除麻痹大意思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切实做好项目质量安全管理。

    (二)检查组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携带执法证件、规范留取证据、规范执法文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维护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秩序。

    (三)检查组将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反馈意见表的形式反馈属地监督机构,由属地监督机构督促落实整改及行政处罚。

    (四)检查组要严格落实“四铁”“六必”要求,督促各监督机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从根源上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对存在持假证上岗、无证上岗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从严处罚并予以通报,并对涉嫌犯罪的制假售假案件线索将及时移交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助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检查结果将以通报形式在区住建委网站公布。


    区住房建设委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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