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建设委关于赫斯(天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未完成资质整改的公示 |
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2024年7月30日,我委发布了《滨海新区住建委关于责令安特新能(天津)电力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责令相关单位于2024年10月29日前进行整改。整改期结束,经我委复核,赫斯(天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详见附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委将函告滨海新区行政审批部门,撤回其持有的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如存在异议,可提出申诉。如需申诉,应委派本单位员工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A座406室
联系电话:022-59012265
附件:未完成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区住房建设委
2024年12月19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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