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建设委关于赫斯(天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未完成资质整改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2-19 18:06      来源: 区住房建设委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2024年7月30日,我委发布了《滨海新区住建委关于责令安特新能(天津)电力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责令相关单位于2024年10月29日前进行整改。整改期结束,经我委复核,赫斯(天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详见附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委将函告滨海新区行政审批部门,撤回其持有的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如存在异议,可提出申诉。如需申诉,应委派本单位员工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A座406室

    联系电话:022-59012265

    附件:未完成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区住房建设委

    2024年12月19日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