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托新区“智慧执法”平台和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滨海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区住房建设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清单、计划;牵头组织市场监管部门、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人社部门等进行2024年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2.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与宣传工作。定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清理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在“2024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中,我委积极响应宣传周活动,分别在各办公场所宣传栏张贴海报及标语;组织机关和委属单位集体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并观看宣传片。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一是严禁越权发文,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禁以内设机构的名义发文;二是严格起草把关,承办部门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形成草案,向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草案首先经过我委内部合法性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后,送请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四是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签发后,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切实履行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依法起草决策事项。结合区住建委工作实际,针对社会需求,依法起草相关决策事项,按照实施任务和责任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实施措施,并跟踪实施效果,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二是组织公众参与。对决策事项中直接涉及相关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决策事项,及时组织公众参与。通过区住建委官方网站或者新闻媒体等信息发布途径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核。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提高专业化水平,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四是落实集体讨论决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程序,听取专家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程度,同时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关键少数的领导带头作用。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推进行政执法队伍改革。不再保留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职能回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组建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主要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质量检测活动监督等方面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书面委托,承担相关执法工作。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理念,切实提升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二是以案释法,以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标准为核心内容,实现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以真实典型的案例为例,让执法人员对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入脑入心。三是强化执法机制保障,配齐执法设备等硬件设施,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多层次、全覆盖的执法监督和指导服务体系。
3.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瞄准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时间节点,如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纵深推进普法。二是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扩大法治宣传工作在基层的影响力,如在开展拆窗改门、拆改承重结构、群租房等执法工作的同时,向群众贯宣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积极向各施工项目进行普法宣传,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组织施工项目教育培训2次,督促施工项目开展安全夜校普法教育44项次;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建设工程相关领域法律,通过现场讲述和发放宣传册向建设工程各责任单位普及相关规定及程序。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信访维稳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委领导及各包保责任处室共接待群众283批次,化解矛盾53起,与相关属地街道建立联系,及时掌握涉稳动态,确定委包保领导,落实专人责任制,制定解决措施,及时化解。
2.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办理流程。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制定《关于区住建委信访满意率提升工作方案》,形成部门联动,建立高效的配合机制。2024年共受理区信访办智慧信访事项1231件,满意率97%,受理网格中心“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18796件,平均满意率96.5%,召集相关部门协调会议36次,牵头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问题28件。
3.依法履职,妥善处理涉诉涉议案件。一是主动化解矛盾,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着重加强程序意识,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杜绝程序违法现象的发生。
(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会,通过“天津干部在线”“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系统”等线上平台开展自学,多种渠道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成效。
2.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不懈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3.以考促学。依托线上小程序,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新提拔处级干部、新入职公务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题考试,考试采取集中答题、开卷测试的形式,所有参考人员均认真完成每月的答题活动,达到以考促学的效果。
4.系统化多样化开展理论学习。制定教育培训工作方案、自行培训计划,通过讲授式、案例式、线下参观等多种途径开展理论学习,将理论学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渗透式学习,理论指导实践,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有条不紊地推动全年学习教育计划。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推动落实案审会工作制度,严把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关,通过主持召开案审会“问诊把脉”,降低执法风险,达到以案释法,以案促训的目的。二是建立基础维稳工作体系,落实党政领导主体责任。成立区住建委涉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住建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委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我委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切实将风险隐患发现在初萌、化解在源头。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率先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带头人”,主动参与法治宣传活动,努力实现从“抓领导”到“领导抓”的有力转变。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理论学习方面。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学习浮于表面、不够入脑入心,学习方式单一,缺乏主动学习和研究的精神,缺乏深入学习和思考的动力。
(二)队伍建设方面。法治队伍建设不过硬,法治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不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不完善。
(三)履职尽责方面。一是对法治建设问题研究不透,工作措施不得力,考核评价不到位,在推动职能转变、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上仍有较大空间。二是部分工作人员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普法工作开展地不够精不够细,方式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四)行政执法方面。一是执法意识有待提高,在调查取证、执法文书制作过程中不够规范严谨细致,细节处不够完备。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法律专业不扎实,运用法律法规不熟练。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攻坚克难方面。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还存在盲点,化解稳控措施没有落到实处。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依托考核促提升。结合亮点工作、取得荣誉、上级通报、信访工作、涉诉涉议工作等情况对各室、各人进行考评,推动公务员履行职能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增强素质能力。
(二)及时纠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本着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的态度,根据现实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正。
(三)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严把合法性关口,在行政处罚案卷审核、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协调解决信访案件、普法宣传工作等方面全程参与,提前介入,为提升区住建委依法行政水平保驾护航。
(四)为群众排忧解难,强化信访维稳工作。有效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每月党委会通报信访满意率情况,定期组织召开信访工作例会;加强信访法律法规意识宣传教育,坚持“三个到位一个处理”原则,做到问题不上交,责任不推诿,矛盾不激化,始终把“保稳定、促和谐”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5年2月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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