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 |
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区住建服务中心、各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压实检测机构质量主体责任,增强行业自律意识,严厉打击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检测市场秩序,经区住房建设委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凡注册在滨海新区(含各开发区)范围内且已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不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均纳入本次检查范围。
二、检查项目范围
本次检查覆盖检测机构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全部检测项目,具体划分为: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共8个领域。同时,同步检查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的使用情况。
三、检查内容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等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25年第二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围绕检测机构检测场地管理与施工现场追溯等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行为;
2.技术人员配备数量、资格证书有效性及岗位履职情况;
3.检测场所、设施环境、仪器设备、计量认证、样品管理、档案管理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测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情况;
5.通过工程现场实地检查倒查检测机构行为,验证检测机构是否出具真实报告;
6.检测工作质量管理情况,包括技术管理、质量保证体系、检测程序制定和执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检测台账的规范性,以及不合格检测项目台账建立和处理情况;
7.检测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内部管理系统与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的数据对接、信息上传及时性与准确性;
8.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的使用情况,包括账号管理、数据录入、报告上传、异常数据处理等操作规范性。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2025年10月上中旬,区住房建设委将抽调执法人员、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专家组成检查组,采取随机抽取检测机构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组将于检查前一天电话通知具体检测机构。
五、工作要求
1.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期间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备齐检测资料、原始记录和档案台账等相关资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并将整改结果按整改通知单要求及时上报。同时,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全面提升自身检测能力和检测质量。
2.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区住房建设委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将按规定吊销其相应检测资质;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不按规范开展检测、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严重违规的检测机构,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
特此通知。
区住房建设委
2025年9月30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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