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天津盛达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公司等27家建筑业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
各有关企业: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有关规定,经核查,天津盛达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单位(详见附件)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28条规定,现责令相关单位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报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9012265、59012307)。整改工作完成前,相关单位将纳入我委重点监管范围。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委将函告滨海新区行政审批部门撤回其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许可。
附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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