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嘉合佰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的公示 |
各有关单位:
2023年2月28日,我委发布了《关于责令天津嘉合佰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责令相关单位于2023年4月28日前就企业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进行整改。天津嘉合佰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期完成整改,我委将按规定函告滨海新区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5月5日至10日),上述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向我委提出异议和申诉:
1.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的;
2.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需要申诉的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301室
联系电话:022-65306044 022-59012253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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