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滨海新区社区物业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告 |
2022年12月19日我市颁布了《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对机动车停车管理做出了新的制度规定。2022年12月31日,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滨海新区社区物业管理办法》(津滨政办发〔2022〕30号),为保证政策一致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将修订后的滨海新区社区物业管理办法予以公告(见附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2月21日9:00至2023年1月24日17:30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wwygls@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滨海新区社区物业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滨海新区社区物业管理办法》(修订内容)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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