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全面推广使用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我委已于2023年11月3日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使用“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结合该平台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滨海新区行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均须使用唯一性电子标识信息技术,通过在送检样品上粘贴电子标识,记录送检样品的见证、取样、送样、收样、检测等信息,确保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全过程可追溯。所有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须有本平台赋予的报告防伪二维码,以便报告查询、追溯检测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同时将通过升级“监管平台”,对无电子标识及见证、取样、送样、收样、检测等信息不全的送检样品的检测将无法出具正式报告。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监管平台”的工作流程(附件1)。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体检测、现场检测及桩基检测全过程监管也将纳入“监管平台”。
二、本平台由北京青亘高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亘公司”)开发。使用“青亘公司”试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检测机构,由该公司实现与“监管平台”对接,对接时间为1个工作日;使用其他试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检测机构,参照滨海新区质量检测监管平台数据对接接口文档(附件2)实现与“监管平台”对接,对接时间3个工作日。
三、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全部纳入“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实行分区监管,分级管控,信息共享。各开发区若需再接入本区其他监管平台,参照滨海新区质量检测监管平台数据对接接口文档实现对接,收到接口文档后由专业软件人员进行对接,对接时间10个工作日。
四、本平台网址https://bhxq.zhrtmis.com,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按项目进行注册,为同一账户,分别进行信息录入。检测单位单独注册并进行信息录入。注册登录后,可点击界面中的“帮助文件”进行学习了解。
特此通知。
附件:1、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工作流程
2、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数据对接接口文档
(新区监督站监督一室联系人:王立波, 022-25861139
检测监管平台技术联系人: 耿肖奎, 022-59911103)
区住房建设委
2024年9月27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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