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滨海新区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星级评价月度考核结果的通知 (2023年2月份)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住房建设委、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星级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开发区社区管理部门组织对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开展了月度评价考核。现将2023年2月份月度评价考核成绩整体排名中前20名(共21个小区,有同分情况)和后20名小区公布如下:
一、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月度评价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的方式向被考核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反映情况。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
二、望各物业企业按照《滨海新区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星级评价考核办法》及考核成绩对照检查,自查自改,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今后住建委将逐步对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星级评价考核结果情况进行全面公示。
附件:
1.2023年2月份月度评价考核成绩整体排名前20个小区
2.2023年2月份月度评价考核成绩整体排名后20个小区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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