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建设委关于公布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挂证”专项治理第三批排查名单的通知 |
区政务服务办、各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和政务服务部门、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向我委推送了滨海新区范围内新一批“挂证”专项治理排查名单,名单中人员主要涉及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涉嫌存在“挂证”行为,为做好核实处理工作,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现将名单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新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天津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szzj.zfcxjs.tj.gov.cn:30479),点击“我要办事-角色类型-建筑从业企业-建设工程企业信用-建筑业企业监管-挂证整治”,按照系统提示,逐一核对、说明情况。排查名单中,企业自查认为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不属于“挂证”的,应对照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为“挂证”人员办理了注册手续的,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配合对相关人员的查处工作。
二、核实处理工作结束前,对于名单中的人员,各政务服务部门将依法限制办理注销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业务,限制用于相关企业办理资质增项、升级业务及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对于名单中的企业,不配合核实处理工作的,暂缓办理资质增项、升级业务。
三、对于未在2025年3月31日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相关佐证材料未被采信的,请各开发区建设部门在3月31日将相关情况报送至我委,整理后统一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附件:1.新区本区及各开发区“挂证”专项治理排查名单
2.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区住房建设委
2025年3月1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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